底片收费并非影楼“潜规则”
文 / 本站
底片收费是符合法律规范和商业原理的行为
近来媒体抓住《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发布一事不放,记者们并未认真阅读和理解该标准的内涵,按照一贯的“炒作”态度,大炒“底片不该收费”,并将“潜规则”的大帽子扣在影楼头上。实际上,有关底片是否应该收费,以及如何理解《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的具体含义,专业媒体《人像摄影》在今年第一期杂志上撰文予以阐述(该文的摘要在这里),从法理和具体行业规则的角度,分析了婚纱底片收费的合理性,同时探讨了影楼应该如何改进营销模式,积极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变“潜规则”为明规则,用更加合理的产品推广手段,应对媒体的恶意炒作,改善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
实际上,顾客通过合同购买影楼服务,预定一定数量的摄影作品,对于超出预定数量部分的额外照片另行收取费用,具有合理性。而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文,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如无约定,视为属于受托人(创作者)。婚纱照通常可以界定为委托创作的作品,在前期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对未选中的底片收取相应费用,可以从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解释中找到足够的法律上的支持。
影楼可以借此机会提升服务的品质
对于影楼而言,国家商务部组织专家研讨制定的《摄影业服务规范》已经先于《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实施,《摄影业服务规范》针对婚纱影楼的服务提出了自己的规范,比《婚姻庆典服务》更加贴近本行业,是完全可以参考的正式规范。
从商家角度而言的“二销”和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的“二消”,本质上都体现了一种暗箱操作的思维。我们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只承认其原初的部分,而对后续加工产生的附加值和增加值表示怀疑。即便承认也是勉勉强强。我们只看到和承认硬性的物的成本,却对软性的人的成本忽略不计。这种思维根本上是违背现代商业原则的。而为了挽回被抹杀的这部分价值,商家不得不潜入暗处,将本应明确回收的成本做成“下三路”生意,这是必须改变的现实。
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服务品质的提升,通过价格和套系的优化设计,使后期消费的合理性从暗处摆到明处,使其中包含的价值得到市场的明确认可,使消费者从内心深处认同我们的服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