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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片无需全送,市场决定一切

“底片全送”只是新闻媒体对法规的误读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已经于2009年12月1日起生效。该规范在7.1.i)条中指出:“……婚礼影像制品……交付的同时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顾客”,这一提法迅速引发业界热议。一些媒体将其解释为:“婚照底片免费全送”,但这种说法带有明显的新闻炒作痕迹,未必符合这一标准的真实含义。首先,该标准主要针对婚庆行业提出,而是否适用于婚纱摄影店,还是一个疑问。其次,从该标准的措辞判断,所提到的“底片、录像带和数码资料”主要指婚姻庆典当天所拍摄和录制的资料,与现在通常所说的“婚纱照”存在概念上的差异。据媒体报道:“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副总干事史宇提醒记者,该“标准”仅对婚姻庆典当天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并不适用于婚纱摄影等服务领域。第三,这一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执行要求,而是推荐性的,对于消费者也好,对于商家也好,并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约束效果。
此前,由国家商务部组织专家研讨制定的《摄影业服务规范》在2008年3月开始实施。此“规范”正文中并未对顾客未选中底片的处理方式做明确的规定,只在附录中提出了一个“摄影业摄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的“顾客须知/注意事项”第3条为:“未选中的样片及底片恕不赠送,顾客加选另行付费。每张___元。”可见,此“规范”倾向于认为,影楼应该使用服务协议来事先约定未选中底片的归属,并没有对未选中底片的归属权问题从理论的层面予以厘清。对于影楼而言,这一处理方式具有更大的现实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摄影公司关心的问题是,“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和《摄影业服务规范》两部规范性标准,针对“底片归属”的说明是否存在概念交叉?当商家与消费者因此类问题产生争议时,应该援引哪一部“规范”或“标准”作为指导性依据呢?多数摄影公司的意见,还按照我国经济合同法规的相关规定,采用顾客和商家签订双方协议的方式来预先约定未选中底片的归属权。而协议的范本,一般会采用各地工商部门发布的示范性合同文本或者2008年3月实施的《摄影业服务规范》中附录A.2提供的示范性文本。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来认定责任和权力,是行之有效、具有法律保障的有效做法,目前看来得到了多数企业的认同。
尽管当前摄影企业采用了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规避因底片归属引起争议的风险,人们还是希望能够根据法律上的明确认定,来为“底片收费”的所谓“行规”找到更加具有公信力和说服力的依据。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学希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顾客通过合同购买影楼服务,预定一定数量的摄影作品,对于超出预定数量部分的额外照片另行收取费用,具有合理性。而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文,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如无约定,视为属于受托人(创作者)。婚纱照通常可以界定为委托创作的作品,在前期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对未选中的底片收取相应费用,可以从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解释中找到足够的法律上的支持。
不过,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仅仅法理上的依据并不能彻底释放婚纱摄影企业的疑惑和不安,更不能保证在产生此类纠纷时企业可以获得仲裁机构的支持。现状是,管理部门、消费者和企业都已经认识到底片问题的敏感性,并谋求解决的方案。作为博弈之一方的影楼,只有拿出更加积极的姿态,从营销、定价等技术手段上寻找更优方式,才能获得广泛的认同和坚实的商业声誉。
影楼服务的提升契机
不得不承认,影楼业长时间以来依靠“二销”获得回报的营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负面口碑。但是对于大多数摄影企业来说,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和你杀我砍的价格战,又不得不依赖“二销”。所以当社会上纷纷传言“底片全送啦!”这样的说法,便引发众多老板的担忧。“二销”是否真的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不可替代,这是个疑问。如果说原先通过“加选”等手段实现“二次销售”的服务模式,打破了旧有照相馆单一的赢利模式,为摄影业的经营带来变革和丰厚回报的话,现在似乎到了打破这种模式,迎接新变革的时候了。
回到我们行业内部来说,网络摄影工作室初期在与传统影楼抢夺客源时,以“底片无偿全送”作为营销手法上的一记重拳,引来论坛上的一片喝彩声。姑且不去讨论工作室的“底片全送”到底包含了那些真实内容,单从这句一呼百应的口号上便能推测出,如果能够很好地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一定可以对现有的行业服务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我们做的好,当可引发影楼业整体服务水准的一次提升,也为我们获取更优厚利润带来发展的空间。当然,寻求新的影楼利润增长点,虽然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仅凭愿望就可以解决,但这种思路无疑值得肯定。
在稍微正式一点的场合里,我们很难把“二销”这样的行业“黑话”搬上台面进行讨论,而在网络上搜索这个词,多半会与“陷阱”、“黑洞”、“宰人”这样的恶评联系在一起。可见,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为“二销”在消费模式上的不透明而心存疑惑。事实上,倒也不是我们有多么留恋“二销”,而是目前的确还没有找到真正可以取代它的可行性方法,尤其对于那些已经在这种模式下运行多年的影楼来说,改革面临着相当大的阻力。这种问题是纯“技术”层面的,就是说,我们需要从整个销售、服务和生产的流程上进行大的调整,这必然涉及一个成本问题,涉及具体各个操作环节的细节处理。从商业发展史的先例中看,要完成这样的改革,仅靠影楼自身的主动性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有来自竞争者的压力,竞争将形势迫使我们顺应潮流,做出变革。
从商家角度而言的“二销”和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的“二消”,本质上都体现了一种暗箱操作的思维。中国有句俗话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实际上是对农耕经济的独特总结。就是说,我们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只承认其原初的部分,而对后续加工产生的附加值和增加值表示怀疑。即便承认也是勉勉强强。比如,我们看到一个卖烤白薯的生意不错,我们忍不住要为他算一算成本,多数情况下,我们会把菜市场里的白薯价格作为基础成本来考量,进而得出:1块钱一斤白薯,他卖3块,刨去碳钱、税钱和燃嚼,一斤能赚1块……殊不知这种计算方法根本上抹杀了烤白薯的劳动成本。我们只看到了硬性的物的成本,却对软性的人的成本忽略不计。这种思维根本上是违背现代商业原则的。而为了挽回被抹杀的这部分价值,商家不得不采用变通的手法,争取多拔些“羊毛”下来。
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服务品质的提升,通过价格和套系的优化设计,使后期消费的合理性从暗处摆到明处,使其中包含的价值得到市场的明确认可,使消费者从内心深处认同我们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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